中共鲤城区委 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泉州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6-07-29 16:50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实施《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区制造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对接《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创新转型为主体,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以产业共生、协同创新、智能制造、品牌升级、服务增值、绿色发展为导向,大力推动制造业集群化、品牌化、科技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围绕打造“两个升级版、一个核心区、两个先行示范区”的目标,为鲤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撑。

(二)发展目标

围绕我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目标,经过十年努力,制造业质量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两化融合迈上新台阶,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力争到2025年,全区工业总产值达到700亿元,纺织鞋服、电子信息、机械汽配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分别达到320亿元、260亿元和90亿元。

第一步:经过5年努力,到2020年,通过科技创新和实施智能制造、质量品牌、服务型制造三大专项行动,带动鲤城制造业面貌焕然一新,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我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纺织鞋服、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产业作为特色区域产业,至2020年底,建成市级以上科研院所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个,加工制造中心1个,智能制造示范项目20个,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10个,机械装备5个,纺织鞋服5个。

第二步:到2025年,积极融入“泉州制造2025”发展大局,围绕三大产业的转型提升,推动产业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由低成本竞争优势向质量效益竞争优势转变,由粗放制造向绿色制造转变,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力争在泉州制造业转型升级中走在全市前列。

二、加快发展智能制造,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一)具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60%以上的规上制造企业实现自动化、数字化制造;重点规上离散制造业中每万名产业工人中拥有机器人的数量达到100台;在纺织机械、数控装备、行业专用机器人等领域开发出1项数字化智能产品;在制造业全面普及网络化和信息化管理应用;重点规上离散制造业关键装备数控化率达到80%;建成5个数字化制造车间/企业、2个智能工厂。

(二)培育智能制造标志性企业和典型示范项目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试点示范。按照“泉州制造2025”的理念和要求,每年研究开发和应用实施一批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到2020年,全区数控和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达到20个,示范企业达到10家以上。启动实施“发展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引领行动”,聚集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资源,争取国家、省、市支持我区智能制造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三)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1.组织开展智能装备产品研发和系统集成。针对我区纺织鞋服、纸制品装备和机械汽配等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集中开展企业技术需求调研和项目对接,组织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进行数控系统、伺服电机等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每年开发一批数控智能装备和行业专用机器人等数字化智能产品。在省、市扶持的基础上,我区再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经信局、财政局)

2.支持智能制造首台(套)突破。鼓励企业研发首台(套)“数控一代”重大技术装备,对经省认定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数控技术产品,省上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销售价格的60%、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销售价格的3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有较大创新的首台(套)数控装备,经认定,市政府按其开发费用的30%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财政局)

3.建设一批自动化示范生产线、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组织本地数控装备生产厂家和应用厂家对接,在纺织服装、制鞋、汽车配件等领域建设数控自动化示范生产线,引进专家团队组成专门的课题组,对这些生产线建设中的技术难题进行研发攻关,根据鲤城重点发展的特色产业组织实施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全面提升产业装备数控化、智能化水平,发展一批数字化、智能化工厂(车间),对新认定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市政府最高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和50万元补助;同时,争取在各个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可应用可推广的自动化示范生产线。对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同研发建设,并被列入各个领域的重点示范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按其研发和建设总投入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区各承担30%和70%,我区负责落实市政府要求的70%的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发改局、财政局)

4.支持企业加大数控和智能技术研发投入。组织实施机械装备重大项目建设、关键领域核心技术、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公共平台等重大专项,重点支持国产数控系统开发,伺服电机等关键零部件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和智能装备、关键智能基础件、重大智能成套装备开发,技术成果产业化及转移转化,行业示范应用以及创新与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对实施企业或单位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市政府补助的基础上,我区再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列入泉州市及鲤城区“数控一代”示范的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经信局)

(四)加快建设和完善智能制造支撑服务体系

1.建设一批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支柱产业,建设智能制造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经认定为市级以上科研院所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获得市级专项资金的,给予100万元补助,市、区各承担30%和70%,我区负责落实市政府要求的70%的配套资金。争取到2016年底,拥有1个市级以上的研究院所、公共技术研发平台,1个以上为平台服务的加工制造中心。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财政局)

2.引进智能制造重大平台。引进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数控和智能制造技术服务机构来我区设立数控技术和装备研发机构、设计中心、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数控技术和机械产品创新发布和展示中心,在建设阶段先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建成后对其申报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支持国内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在鲤城建设数控和智能制造领域的虚拟研究院所、支持本区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实体办院、投管分离、市场化运营”的数控和智能制造领域的新型科研机构,按照《泉州市新型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泉科〔2015〕108号)规定,市政府将在建设阶段给予不少于50万元资金补助,建成后对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特别重大的平台引进,可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支持。同时,我区在其建成后对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经信局、财政局)

3.完善提升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进数控和智能制造公共研发和检测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研究实验基地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等公共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各级各类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研究所,我区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行业(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目前已经建成运营的平台,根据平台开展的研发活动、成果转化及其他科技公共服务等情况,优先安排计划项目和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经信局、财政局)

(五)推动智能制造技术成果加快产业化和市场化

1.加大数控和智能装备产品市场推广。组织全区产业协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及企业到示范企业和示范生产线、工厂(车间)观摩对接,加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典型宣传,加快向各产业领域推广应用。实施“数控智能技术创新产品应用推广计划”,引导更多创新成果快速走向市场,推动智能制造创新产品列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录,并对全区数控智能技术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和推广。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财政局)

2.支持智能制造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采购本市生产的智能制造生产线,对本地企业采用列入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购买数量为10台(套)以内的,每台(套)按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的20%予以补贴(市、区各承担30%和70%);购买数量为11~50台(套)的,每台(套)按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的15%予以补贴(市、区各承担30%和70%),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购买数量为51~100台(套)的视同省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除省上对每台(套)按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的5%予以补助外,市、区两级再给予5%的补助(市、区各承担30%和70%),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我区负责落实市政府要求的70%的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财政局)

(六)优化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

1.设立专项引导基金。设立政府引导的鲤城区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1000万元,重点投资于我区以数控系统、伺服电机、智能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为代表的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和项目,加快实施“数控一代”示范工程。引导股权投资企业、社会资本投资于我区数控和智能制造企业,支持股权投资企业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投贷联动”等股权融资业务合作,为企业提供综合化金融解决方案。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财政局)

2.支持数控和智能制造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对数控和智能制造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在享受市政府出台的扶持企业上市和场外挂牌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市政府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资金奖励,在市政府奖励的基础上,我区再相应配套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区发改局、财政局处)

三、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全面提升品牌质量效益

(一)具体目标

根据实现泉州“品质之城,品牌之都”战略目标,全面提高鲤城质量基础(NQI),鲤城制造业质量效益大幅提升,制造业增加值率、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培育标杆企业质量创新能力和自有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至2020年,实现鲤城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5以上;力争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个、省名牌产品3个、省著名商标15个;产品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其中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包括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不包括食品类);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十二五”期末水平,包括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不包括食品类);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在纺织鞋服、电子信息、机械汽配培育2家以上企业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3-5家以上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技术和卓越绩效模式;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每年COD、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量完成泉州市下达考核目标。

(二)强化质量基础建设

1.实施标准引领产业发展战略。积极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与产业联盟等多种组织的作用,鼓励纺织鞋服、电子信息、机械汽配等领域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和联盟标准制定,取得产业发展话语权。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进行业排头兵企业率先建立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示范工作,引导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区经信局、农林水局、食药监局)

2.开展制造专利、标准与品牌建设。引导制造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重视专利申请和保护,由我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外观设计金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获得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获得市专利重大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奖励6万元、4万元、2万元;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3万元。同时,鼓励智能制造企业加快标准和品牌建设,由我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国际标准第一起草单位或企业标准直接提升为国际标准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的企业奖励15万元,对参与制定地方标准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50万元,获得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者给予奖励5万元;对获得“福建省质量奖”、“泉州市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区经信局、财政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三)创新质量管理方法

1.全面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质量责任落实推进机制,企业负责人对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等环节的产品质量和安全负责,针对产品实现过程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应明确规定其质量职责,落实到各个岗位,对关键质量特性形成过程设立基于先进质量工具与适宜的检验检测技术和设备的质量控制点(QC),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特性,同时,落实产品售后服务责任,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引导企业推行产品质量自我声明制度,通过产品质量自我声明,承诺和履行保证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区经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农林水局、环保局、食药监局、工商局)

2.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群众性质量活动。规模以上纺织鞋服、电子信息、机械汽配应建立和完善全员、全过程、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供应链质量管理水平。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大力推行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指导选用可靠性试验、设计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DFMEA)等质量工具和方法,提升产品研发质量和效率。规模以上典型食品企业宜推行并深化HACCP和ISO22000标准,强化风险管理。推动企业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活动、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重点针对多品种小批量产品质量攻关和技术攻关活动,形成具有创新和定制化的质量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对标、降本增效等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奖、“质量月”等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群众性质量活动。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区经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农林水局、食药监局、工商局)

3.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信息化。鼓励企业依靠信息化手段,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产品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结合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率先在纺织鞋服、电子信息、机械汽配等领域积极探索质量信息创新管理活动。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农林水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

(四)提升品牌价值和效益

1.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完善和落实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激励发明创造,提升专利质量,改善专利结构。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引导其加大研发力度,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加强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推动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提升知识产权经济价值。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辅导等工作。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的宣传力度,结合各企业实际,组织企业参加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举办的贯标培训班,推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贯标工作。围绕纺织鞋服产业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作,根据产业需求,开展产业专利分析,了解和掌握专利及专利产业化现状,提出相关技术领域创新路线、专利布局等意见和建议,引导企业在关键技术领域部署核心专利,提高市场竞争力。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经信局、农林水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

2.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配合泉州中国知名品牌数据库的建设,对包括品牌、商标、专利、产品、经营管理等企业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品牌管理过程的透明化与高效率。加大纺织鞋服、电子信息等消费品自主品牌的宣传。促进优秀自主品牌“走出去”,组织企业参加国际质量品牌交流活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积极收购国外品牌,支持自主品牌在境外的商标注册。在纺织鞋服、电子信息等领域推动自主品牌价值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区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农林水局、商务局、食药监局、贸促会、工商局)

四、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制造与服务的协同发展

 (一)具体目标

以“泉州制造2025”为发展愿景,以技术引领、创新驱动、市场主导、项目带动为原则,以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支持制造系统的生产模式、商业模式、产品设计服务、供应链服务、系统服务等方面的转变和提升,全面推动鲤城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促进鲤城工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建成1个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成、运营泉州市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基地(淘宝城)。培育2家以上服务型制造转型示范企业,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3个,组织举办1场工业设计大赛。重点培育发展一批网络品牌,培育3家以上特色凸显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家以上商业模式创新示范企业。

(二)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1.着力培育网络品牌。发展个性化定制的网络品牌,重点培育一批品牌特性明显、成长快的网络零售品牌。对注册地及结算地在泉州地区的网络零售原创品牌,网上销售总额超过3000万元且网上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比重超过50%的,市政府每家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积极引导我区企业实现线上线下(O2O)深度融合,由传统品牌向网络品牌转型,对网上年销售总额(含分销)达到1亿元以上且网上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比重超过15%的传统转型品牌,市政府每家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经信局、财政局)

2.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重点支持产品销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年国际物流费用达2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政府每家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财政局)

(三)支持培育发展工业设计

1.支持创建工业设计中心。对区域内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工业设计中心,市政府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在市政府奖励的基础上,我区再相应配套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财政局)

2.支持开展工业设计创新大赛。举办区域特色鲜明的工业设计比赛,市政府每场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助;对在德国IF奖、德国红点奖、美国IDEA奖、日本优良设计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等国内外知名的工业设计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市政府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开展“大学生工业设计坊”,市政府每场给予5万元的补助。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财政局)

3.支持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对引进德国、法国 、韩国、台湾等知名设计公司及国内十大设计公司(或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与我市制造业企业对接,把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业设计对接示范项目,市政府给予15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财政局)

(四)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

1.支持物流企业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参加创建国家等级物流企业评估,对总部在鲤城且由总部统一纳税,首次获评国家“AAAAA”、“AAAA”、“AAA”级物流企业并经认定的,省政府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之后每晋升一个等级奖励20万元。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发改局)

2.支持快递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智能快件箱进社区、办公区,完善快递物流末端配送网络,加快推进全区物流配送全覆盖,促进全市物流配送全覆盖。发展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对新建1万平方米以上且为3家以上(含)我区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电子商务配送的标准化仓储设施、快件分拨中心,市政府按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财政局)

(五)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1.实施商业模式创新标杆计划。鼓励制造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鼓励标杆企业重塑产业生态链,带动制造产业链商向同类及关联企业的商业模式变革。培育10家以上商业模式创新典型示范企业,对经市级认定的商业模式创新典型示范企业,市政府每家给予10万元的奖励,在市政府奖励的基础上,我区再相应配套给予3万元的奖励,并着重给予扶持和宣传、推广。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财政局)

2.激活多种协同创新模式。鼓励建立由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投资公司等组成的各类产学研运营机制,构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新商业模式。各级科技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优先支持与重点产业龙头企业有良好合作基础、企业投入占总经费的50%以上的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技术入股,市级各类科技专项资金优先向技术入股项目倾斜。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财政局)

3.扶持专利服务业发展,推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深入制造业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工作,针对制造业企业的需求开展专利申请代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宣贯、专利技术交易转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服务。对服务制造业企业绩效突出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项目优先申报。推动专利技术交易,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转化。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财政局)

(六)加快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

1.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鼓励和引导纺织鞋服、机械装备、信息技术制造企业向前端研发设计、后端市场营销、售后服务、仓储物流、设备租赁等环节延伸拓展,提升市场快速反应能力,加速向“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对经市级认定的服务型制造转型示范企业,市政府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在市政府奖励的基础上,我区再相应配套给予5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财政局)

2.建设一批智能制造众创示范空间。围绕智能制造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全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打造泉州经济增长“新引擎”。积极推进全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建设与发展工作,重点支持围绕新领域、新业态建设众创空间,整合利用旧厂房、旧车间改造构建众创空间。对建设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投入300万元以上,且运营较好的众创示范空间,经组织评估,按其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贴,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市、区各承担30%和70%,我区负责落实市政府要求的70%的配套资金;积极引进运营能力强、创新资源多的科技服务机构和运营商来鲤创办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少于2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比较特殊的按“一事一议”办理。到2016年底,争取创建2个市级以上众创空间。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发改局、财政局)

3.发展“互联网+制造业”。以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区为重点,全力推进泉州网商(虚拟)产业园(鲤城分园)建设,要在泉州网商(虚拟)产业园整体规划下统筹建设分园区,各相关平台要统一接入中心园区平台,形成统一的大平台、大数据,经网商(虚拟)产业园建设管理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后,市政府对中心园区和分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补助;对入驻泉州市网商(虚拟)产业园(鲤城分园)的市场主体实行“一址多照”。打造工业云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利用感知、采集、监控有关生产数据,将资源、机器、产品和劳动力有机结合,促进生产过程的无缝衔接,实现生产系统的智能分析和决策优化。大力扶持互联网产业孵化器、集中区和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组织品牌企业抱团对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营销专题活动,开展泉台电子商务交流合作,促进企业增产增效、拓展网上市场成效显著的,市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工商局、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

(七)加大对服务型制造的金融支持

1.加强电子商务融资支持。将电子商务企业纳入企业助保贷业务支持范围,帮助电子商务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优先向获得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网络品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园区、领军人物、创业青年等倾斜。推动银行主动适应电子商务企业需求,创新电子商务企业金融产品,推行“无间贷”、“连连贷”等无还本续贷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金改办、商务局、财政局)

2.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每年引导和扶持一批服务制造企业,采取专利权、商标权质押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工商局、金改办)

3.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发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在途货物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物流金融业务。对外提供仓单作为贷款抵押,并提供相应担保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视同融资担保公司,市政府按年度担保责任余额8‰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金改办、商务局、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

贯彻落实“泉州制造2025实施意见”既是区委、区政府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制造业强区的一项具体部署,也是关系到我区制造业跨越发展的重要工作,全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加快融入“泉州制造2025”战略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调动广大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泉州制造2025”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区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结合各自实际,落实配套资金,及时兑现政策,全力落实本实施意见。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好我区相关的人才政策,集聚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加大数控和智能制造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为实施“泉州制造2025”提供人才支撑。加强技能型、应用型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智能制造企业加强职工技能培训,企业制定培训计划。建立以培养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目标的智能制造公共人才培训示范基地,集中培养智能制造企业紧缺的技能人才。

(四)发挥宣传舆论引导

区委宣传部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本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区直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持续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通过手机报、政务网、新闻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进展成效和先进经验,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实施,营造有利于工作顺利推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完善督查评估制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制定推进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建立贯彻实施“泉州制造2025”的考核评估制度,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对各项重点专项行动计划推进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区效能办要把推进贯彻实施“泉州制造2025”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取得实效。

原有政策规定若与本意见有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对同一企业或行业协会符合多次享受本意见资金奖励、补助条件的,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每家企业享受区级各项奖励、补助的最高限额为该企业当年新增税收区留成财力。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意见由区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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